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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审批

下载地址:附件2:江西农业大学因公出国(境)审批表.docx

填表说明:

 

1.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意见是指出访内容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须经宣传部审核并签署意见;涉及使用科研经费的须科技处审核并签署意见;涉及需要携带涉密资料的,须经保密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系副处级及以上干部的须组织部审核并签署意见;最后交国际交流处暨港澳台办公室审核并签署意见。

2.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由申请人送审,校外事领导小组签批由国际交流处暨港澳台办公室提交。

3.请附国(境)外邀请函及其翻译件、出访行程等相关材料。

4.根据上级管理部门要求,严禁持因私护照执行公务。

5.返回后,请在5个工作日内将所持因公出国(境)证件(公务护照等)交回国际交流处暨港澳台办公室。

  

具体要求见《江西农业大学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可在学校OA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学校文件”栏中查找下载,发布时间为20171121日。

咨询电话:83813814

联系人:尹老师  

提醒:申请者请尽早提交申请材料,合理安排申请时间,为办理审批手续和有关证件预留充足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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