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合作奖学金留学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4-22   浏览次数: 676

 

    根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谅解备忘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15年将选派一批优秀学生赴以色列各高校攻读硕士学位或短期交流学习。具体信息见附件“关于遴选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合作奖学金留学人员的通知”和“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合作奖学金项目简章”,现将江西农业大学申报此项目应注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选派计划:硕士研究生60人,暑期进修生200人。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化学、生物、数学、农业、航天等以色列优势学科及人文社会学科。

2、 申报流程:

(1)申请人自行准备一份欲参加该项目的校内申请,由所在院系签字盖章,完成申报后连同申报材料一起提交。

(2)申请人与以色列各高校联系(见附件中材料)获得邀请信,申请时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

(3)获得以方录取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申请人应于2015年5月20日至5月29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4)硕士研究生申请人按照2015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暑期进修生申请人须准备外方邀请信及外语水平证明。以上材料请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

(5)网报结束后,请各位申请者在2015年5月29日17:00前将申报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交国际交流处103室祝淑婷收,申请者写好本人的“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发邮箱11321973@qq.com,因为单位推荐意见表必须由国际交流处工作人员手工填写,否则不予受理。

3、 请各位申请者务必2015年5月29日17:00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4、 联系人:国际交流处 祝老师,咨询电话:83813978

附件: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合作奖学金项目简章.doc

附件:(留金委)关于遴选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合作奖学金留学人员的通知.rar

 

国际交流处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