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厅文件通知,国家汉办拟于近期启动2011年孔子学院(课堂)和国家公派汉语教师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2011年3月26日—4月12日
二、岗位需求
(一)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需求教师542人,详见附件1;
(二)国家公派教师岗位需求教师233人,详见附件2。
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情况及要求请登录http://shizi.chinese.cn查询。
孔子学院中方合作单位接到通知后,与国外合作方确认本学年教师需求情况,填写《2011年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需求中方合作单位确认表》(见附件3),于4月5日前以传真方式直接报国家汉办师资处。
三、申请外派教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
2.职业条件
(1)具有2年以上教龄的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包括聘用的合同制教师)。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心理、历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有1年以上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3.语言条件
汉语普通话水平测试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4.年龄条件
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5.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6.符合教师岗位具体要求。
四、推荐程序
1.填写表格
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方式,未在网上填写的不予受理。申请人选须登录http://shizi.chinese.cn网址,自愿选择孔子学院(课堂)教师或者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填写申请,不可双重申请。
填妥《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附件4)或《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附件5)后直接网上提交,同时下载纸质表格提交有关部门审核。
2.单位审核
(1)请个单位先对报名的教师进行审核,院系领导对其书面申请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与报名表一同报送我处。
(2)我处审核教师推荐表,由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将推荐材料统一提交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
(3)我校须为教师附推荐信,主要对教师的政治思想品德、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
3.报送材料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1年4月12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我处,逾期不予受理。要确保推荐信、申请表等材料齐全。
五、选拔面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培训
国家汉办面试后择优录取。录取的教师须接受相关培训,培训时间拟定于7月,期限2个月,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教师派出期间待遇
教师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八、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教师推荐工作,确保推荐人选质量。中方合作单位须认真履行职责按1:2比例推荐教师人选。有关事宜请与国家汉办师资处联系。
联系人:国际交流处 尹晴
电话:0791-3813814
附件:
1.2011年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需求一览表(见国家汉办公告栏)
2.2011年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需求一览表(见国家汉办公告栏)
3.2011年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需求中方合作单位确认表(见国家汉办公告栏)
4.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见国家汉办公告栏)
5.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见国家汉办公告栏)
国际交流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