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地方合作项目”的申报名单及申报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14-03-27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精神及教育厅通知,经本人所在院系同意并报学校审定,2014年凡未被面上项目录取、且已获得外方邀请函的老师均可以参加2014年地方合作项目的选拔,可申报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所在院系
职务
申请类别
1
张文元
园林与艺术学院
教师
访问学者
2
于芬
园林与艺术学院
教师
访问学者
3
季春峰
园林与艺术学院
教师
访问学者
4
崔汝强
农学院
教师
访问学者
5
肖旭峰
农学院
教师
访问学者
6
罗军荣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教师
访问学者
7
李勇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教师
访问学者
8
隗黎丽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教师
访问学者
9
黄建珍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教师
访问学者
10
王巧玲
理学院
教师
访问学者
11
吴磊燕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教师
访问学者
12
张征华
经济管理学院
教研室主任
访问学者
 
    请各位申请者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按“2014年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指南”填写申请表,网报时间为在4月6-20日,报名网站:( http://apply.csc.edu.cn )。请将申报的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分别用曲别针别好,无须装订)于4月20日前交国交处103室,申请者写好单位推荐意见的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至国际交流处祝淑婷收,单位推荐意见表上请填写本人工作时间,其他空白处由国际交流处工作人员手工填写否则不予受理。

    请各位申报的老师注意以下几件事项:

1、申报时必须已经取得了正式邀请函,邀请函的时间一定要注明是几个月,一定不能超过12个月,派出时间建议写在2015年2月之后,2014年的录取人员有效期到2016年12月31日,派出时间不能写2016年12月31日之后;申报时间必须按时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2、外语不合格的申请人,单位为其出具重点推荐函外还须提供其他外语水平证明作为参考,如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3、申请人一旦被录取,其申请时的留学单位、国别、身份及留学期限均不能更改。
4、申请人所需复印件材料一律用A4纸张复印,不能将多份材料复印到一张纸上。
 
联系人:祝淑婷    电话:83813978

 

 

国际交流处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