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教育厅委托,现将我校2010-2011学年度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教师推荐及初选事宜通知如下:
三、推荐人选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3.具有2年以上教龄,从事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等专业教学的在职教师。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4.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
5.性格开朗,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6.满足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教师岗位要求。
(二)除以上条件外,申请孔子学院/课堂的教师人选需满足《孔子学院教师任职条件》(附件3)要求。
(三)推荐教师不限于在编教师。
(四)孔子学院/课堂教师人选由中方合作院校按1:1.5比例推荐。非合作院校教师也可申请。
四、 推荐程序
(一)填写表格
申请人选须先登录http://shizi.chinese.cn/ 网址,自愿选择孔子学院(课堂)教师或者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填写申请,不可双重申请。
《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附件4)或《国家公派教师申请表》(附件5)填好后网上直接提交,同时下载纸质表格提交有关部门审核。
(二)审核程序
1.请各位教师向所在单位院系提交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院系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学校审核教师推荐表,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并为教师附推荐信,主要对教师的政治思想品德、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
3.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统一汇总后报送教育厅。
(三)报送材料时间
请各位老师于2010年5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选拔面试
国家汉办将对推荐人选须参加教育厅统一组织的选拔面试。面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等等。面试时间拟定于5月下旬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教财字〔2005〕16 号)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际交流处,尹晴
电 话:3813814(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