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11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工作即将启动,现向我校师生推荐以下三个农业类项目(项目具体安排以国家留学基金委2011年1月5日通知为准),欢迎各单位有意参加的领导、老师和学生前来咨询、报名,联系人:尹晴,电话:3813814。更多公派留学信息请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
国际交流处
2010年12月30日
项目一:
国际水稻研究所访问学者项目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国际水稻研究所(International Rice Research Institute,总部设于菲律宾Laguna省的Los Baños)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双方共同设立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国际水稻研究所联合奖学金(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 International Rice Research Institute Joint Scholarships),共同资助中国学者赴国际水稻研究所的有关机构进行研修。
二、选派计划
1.选派专业
该项目将优先支持下列研究领域:高级植物基因和水稻育种;功能基因组学和基因发现;迁地外种质保存和等位基因发现;生物信息学和数据库管理;水稻细胞工程和转基因技术在种质改良和基因发现中的应用;产量提高的作物生理学及耐生物和非生物逆性研究;气候变化影响的适应性和调节;水资源利用率和水资源管理;谷物质量和营养;农作物模型和应用光合作用研究;土壤科学和农作物营养管理;杂草科学;地质信息系统(GIS)和遥感技术;社会科学和农业经济学。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24个月
3.选派规模:
每年10人
三、资助内容
对于奖学金获得者,国际水稻研究所将免收学费,并将负担在国际水稻研究所的研究费用。国家留学基金提供按照中国政府奖学金标准确定的生活费(包含海外健康保险),一次性中国至菲律宾经济舱往返国际机票,及签证申请费。
四、申请条件
1.关于申请人
申请人须符合《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其他条件
已获对方有关导师正式接收函。
3.语言要求
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应达到对方接收单位的语言要求(可请对方在接收函中单独说明)。
五、申请办法
1.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2.申请准备
2010年12月—2011年2月20日,申请人应按有关要求自行与对方联系,提交申请材料并取得对方的正式录取通知及语言水平合格的说明。具体要求、程序和截止日期以国际水稻研究所公布的信息为准。请在申请时注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国际水稻研究所联合奖学金(CSC/IRRI Joint Scholarships)。
3.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2011年2月20日至3月2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网上报名时,请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计划留学院校”栏中填写国际水稻研究所英文官方全称(International Rice Research Institute)并严格按照对方正式录取函上所规定的留学时间填写“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栏。
4.申请受理方式
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并于2011年3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受理机构自2010年12月起提供咨询。
5.申请材料
①请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非学生类人员用)的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②国际水稻研究所正式录取通知复印件(一式一份);
③向国际水稻研究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每份材料首页请附材料清单)。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录取名单。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录取人请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被录取人员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9月,具体时间以校方录取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欧亚非事务部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A3楼13层(邮编:100044)
联系人:王泽宇
联系电话:010-66093935
传真:010-66093929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 时 间 | 步 骤 | 具 体 内 容 | 备 注 |
1 | 2010年12月-2011年2月20日 | 申请 准备 | 申请人应按有关要求自行与对方联系,并提交有关材料,以取得对方的正式录取通知 | |
2 | 2月20日-3月20日 | 申报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选拔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向所在学校或各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及对外联系材料 | ⑴申请时应提交国际水稻研究所正式录取通知。 ⑵受理机构整理申请材料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
3 | 4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录取名单 | |
4 | 5月 | 公布评审结果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发正式录取通知。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录取通知将寄至申请人所在受理机构,再由其转发申请人。 |
5 | 7月-8月 | 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 | 同左 | 请参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办理 |
6 | 9月 | 派出 | | 须按对方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 自动取消。 |
项目二: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以色列农业研究组织(Agricultural Research Organization)签署的备忘录,该项目每年将选派10名科研人员赴以色列农业研究组织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选派计划
1.选派专业或领域
园艺学(Horticulture)、食品技术与采后处理(Food Technology and post harvest)、植物保护(Plant protection)、土壤,水和环境(Soil, Water and Environment)、农业工程(Agricultural Engineering)及动物科学(Animal Sciences)。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后:9-12个月。
3.选派规模
每年10人。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负担留学人员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签证费、医疗保险;留学人员在以生活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农业研究组织共同负担。中方将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提供。
四、申请条件
1.关于申请人
申请人须已获博士学位(获得学位时间较申报时间可超过三年),且符合《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2.其他条件
已获对方有关导师的正式接收函。
3.语言要求
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应达到对方接收单位的语言要求(可请对方在接收函中单独说明)。
五、申请办法
1.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2.申请准备
2010年12月—2011年2月20日,申请人应按照项目要求与以色列农业组织进行联系,以便在申报前获得对方正式邀请信及语言水平的说明材料。
3.申请时间及方式
4.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并于2010年3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5.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①《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
②农业研究组织导师正式接收函复印件;
③向外方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复印件;
④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录取名单。正式录取的留学人员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的规定,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以及其他有关手续。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录取人请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具体时间以外方录取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泽宇
联系电话:010-66093935
传真:010-66093929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A3楼13层(100044)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 时 间 | 步 骤 | 具 体 内 容 | 备 注 |
1 | 2010年12月-2011年2月20日 | 申请 准备 | 申请人需自行与对方联系,并按对方要求提交申请材料以获得对方正式邀请信。 | |
2 | 2月20日-3月20日 | 申报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选拔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向所在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 (1)申请时应提交对方导师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及规定的其它申请材料。 (2)受理机构整理申请材料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
3 | 4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录取名单。 | |
4 | 5月 | 公布评审结果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发正式录取通知。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录取通知将寄至申请人所在受理机构,由其转发申请人。 |
5 | 6-8月 | 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 | 同左 | 请参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办理 |
6 | 8-9月 | 派出 | | 须按对方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 自动取消。 |
以色列希伯来大学博士后项目指南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以色列希伯来大学签署的合作协议书,该项目每年将选派10名科研人员赴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选派计划
1.选派专业或领域
园艺、食品技术与营养、植物保护、土壤、水资源与环境、农业环境与资源经济、动物与兽医科学。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后;12个月。
3.选派规模
每年不超过10人。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负担留学人员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希伯来大学另行每月补贴500美元。
四、申请条件
1.关于申请人
申请人须已获博士学位(获得学位时间较申报时间可超过三年),且符合《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2.其他条件
已获对方有关导师正式接收函。
3.语言要求
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应达到对方接收单位的语言要求(可请对方在接收函中单独说明)。
五、申请办法
1.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2.申请准备
3.申请时间及方式
4.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并于2010年3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及报名费、评审费统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或相应受理机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5.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①《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
②对方有关导师的正式接收函复印件;
③向外方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复印件;
④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
六、评审、录取和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录取名单。被录取人员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规定,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等有关手续。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泽宇
联系单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欧亚非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66093935
传真:010-66093929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A3楼13层(100044)
八、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 时 间 | 步 骤 | 具 体 内 容 | 备 注 |
1 | 2010年8月-2010年12月15日 | 申请 准备 | 申请人需与对方联系获得正式邀请信,并按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 |
2 | 2月20日-3月20日 | 申报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选拔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向所在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 (1)申请时应提交对方导师的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及规定的其它申请材料。 (2)受理机构整理申请材料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
3 | 4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录取名单 | |
4 | 5月 | 公布评审结果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发正式录取通知。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录取通知将寄至申请人所在受理机构,由其转发申请人。 |
5 | 6-8月 | 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 | 同左 | 请参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办理 |
6 | 8-9月 | 派出 | | 须按对方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 自动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