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领导及各单位:
申报立项范围:
申报时间为每年两次,1月份申报上半年交流项目,6月份申报下半年申报项目。请有赴台交流意向的领导及老师在2月10日前将本年度上半年交流项目通知我处,由我处统一向教育厅申报。